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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各级责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政治高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进一步理顺食品监管体系,不断适应食品监管的需要。提高监管队伍素质,加强监管和执法,促进企业自律守法,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基础,落实食品安全各级责任,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
(五)重视社会宣传。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和发布平台,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增强全民食品安全及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努力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各市(县)、区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2005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落实措施,务求实效。各市(县)、区于7月30日前将本地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年终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