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
未鉴定物品能否认定为淫秽物
杨华在诉状中认为,“春宫图”是古时女子陪嫁时当作嫁妆压箱底之物,意在性启蒙、祈子和辟邪。铜镜是明清时期的玩物,是有一定收藏价值的古玩艺术品,不是淫秽物品。“如果铜镜都是淫秽物品,那人体艺术、裸体展,是不是都要被禁止?”
杨华的代理律师不否认警方有权作出处罚,但他对处罚依据提出了质疑:相关法规所称淫秽物品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但杨华的铜镜仅是人形图案组成,没有文字具体描绘性行为。同时法规还指出,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律师提出,“认定淫秽物品之前,应该先做文物鉴定,排除文物后,才能认定是否属于淫秽。”并向法院申请文物鉴定。法官则表示合议之后再答复是否同意做文物鉴定。
■ 市场反应
古玩商贩谈“春宫”色变
杨华的遭遇在报国寺古玩市场引起不小的震动,商贩们谈“春宫”而色变。
“有‘春宫图’吗?”昨日中午,面对询问,市场门口的一个商贩闻声抬头,迟疑片刻,“没有,从来不卖。”
“怎么会没有?”
“派出所不让卖,抓人!”
往市场深处走去,每当问“春宫图”时,商贩或闭口不言,或称不知春宫为何物。
此事还波及了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在这家海淀区最大的古玩市场内,各家摊位前均看不到春宫物件。多位店主表示,因有报国寺商贩被拘事件,各家店内即使有春宫物件,也不好摆在明面卖。
负责该市场治安的海淀分局双榆树派出所明确表示,禁止售卖春宫物件。
与上述两家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潘家园旧货市场。
市场内,多家古玩店内有春宫藏品,大多摆在货架明眼之处。除了较为常见的春宫瓷娃外,还有微雕塑像、瓷盘、古书等。
商贩们也知道杨华被拘事件,但对于“春宫图”,他们的观点是一致的:真正的春宫藏品具有收藏价值,是文物的载体,市场没有理由不让交易。
“有人开办了性文化艺术展,怎么没见被拘?”
市场部师经理说,按照潘家园的管理规定,藏品上有“春宫”图案的藏品若确为真品,可定性为具有收藏价值的艺术品,完全可以进行交易。时至今日,市场没有一位商贩因卖春宫物件被拘留。
■ 相关案例
售卖春宫物品被拘并非个案
平谷的古董商人张兴(化名)也因在报国寺出售有春宫图案的藏品而被拘留。
2006年5月28日,他在报国寺古玩摊上摆着一个木质首饰盒,里面盛放着一个画着春宫图的玻璃瓶。他说,藏品出自民国时期。
当天,一名警察将张兴带到了白纸坊派出所,告诉张兴,他贩卖的玻璃瓶属于淫秽物品。他被拘留3日。
中国文物学会青铜器委员会秘书长玄鹰说,在报国寺因贩卖春宫物件被拘留的人不仅这两人,很多人都是外地商贩,被拘后不愿惹是生非,均闭口不谈。
■ 专家说法
马未都:“春宫”文化实为性文化
著名收藏家马未都认为,“春宫”文化其实就是性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于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各个层面,婚姻、家庭、宗教制度、道德观念、法律等体系。
因此历朝历代,从宫廷到民间,反映“性文化”的形式很丰富,作品也很多。
过去,由于千百年来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对这一社会中的重要主题,不能以自然、健康和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而是抱着一种禁锢态度,“性”变成了黄色淫秽的代名词。性学古籍、器物被禁毁而至失传。很多与“性”有关的文物流失海外,成为国外收藏家的宠儿。
现在,随着观念的开放,思想的解放,人们逐渐接受“性”,“性科学”作为一门新学科开始被承认了,性教育在全国范围开始展开,人们已经习惯在书店、音像店看到裸体的画册和光盘。
因此,从艺术文化角度说,具有一定年代的“春宫镜”不应算是淫秽物品。他还强调,铜镜上类似于人形的表现方式也并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