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茶税法规
发布时间 2009-07-04 浏览 26598 次

  从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到唐玄宗天宝年(755),中经高宗、 武后、中宗、睿宗和玄宗的统治,约一个世纪,这段时期是中国封建 社会历史上的重大发展时期,农业、手工业、商业贸易有显著的进 步,社会生产力有一定的提高。茶叶作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开始迅速发展。唐初饮茶之风尚局限于山林寺院、皇宫富邸和东 南、西南等地,“南人好饮之,北人初不多饮”。随着社会的安定, 经济、文化的发达,寺院僧侣的传播,饮茶之风迅速向北方漫延,宫 廷常置茶宴,帝王以茶赐大臣,进茶成为官廷礼仪,德宗也很嗜茶, 其因兵变出走奉天,韩滉遣使运粟帛入关中的同时,也没有忘记“以 夹练囊缄茶未,遣健步以进御”。社会对茶的需求日益迫切,茶由野 生到山林寺院少量种植,发展到成片集中的大量生产。“安史之乱” 后,出现了家庭手工制茶作坊,茶农种茶的目的转向商品交换,茶在 农产品中是独一无二的最发达最典型的商品化生产,为封建王朝征收 茶税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二、唐代税茶法规

  唐代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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