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茶国标未见执行 广东“普洱茶”照卖
发布时间 2009-07-07 浏览 24717 次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规定本月起无“原产地标志”普洱茶不得上市

去年12月1日,《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法规(下简称《国标》)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只有原材料取自云南大叶种晒青茶,并在云南省内生产的才能叫普洱茶。从今年7月1日起,市场上流通的普洱茶都必须带有“原产地标志”,否则将不允许流通。也就是说,有着良好声誉的粤产普洱将面临艰难选择。但根据行业人士测算,广东仍有20多万吨、价值100多亿元的存量未消化,这些普洱茶将何去何从?记者近日走访市场发现,粤产普洱仍在销售,而获得“合法身份”的很多云南产普洱茶反而没有按规定贴上“原产地标志”。

现状:粤产普洱照销 茶商持观望态度

据了解,《国标》保护范围内包括云南省11个州市75个县的普洱茶生产企业,按《国标》生产的产品,可申请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普洱茶”专用标志。而除这些企业外,云南省852家茶企以及外省不在保护范围内的茶企,都无法申请该专用标志,也不能生产普洱茶。广东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普洱茶销售与流通集散地,去年出口

1  2  3  4  5  6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