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经》卷上
发布时间 2009-07-07 浏览 26861 次
四寸一分,阔九分。揭,策也。

  熟盂:以贮熟水。或瓷、或砂。受二升。

  碗:越州上,鼎州、婺州次;丘州上,寿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处越州上,殊为不然。若邢瓷类银,越瓷类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类雪,则越瓷类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绿,邢不如越三也。晋杜琉《[艹舛]赋》所谓:“器择陶拣,出自东瓯”。瓯,越州也,瓯越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浅,受半升以下。越州瓷、丘瓷皆青,青则益茶,茶作红白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红;寿州瓷黄,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以白蒲卷而编之,可贮碗十枚,或用[上竹下吕]。其纸[巾巴]以剡纸夹缝令方,亦十之也。

  札:缉[木并]榈皮,以茱萸莫木夹而缚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笔形。

  涤方:以贮洗涤之余。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方:以集诸滓,制如涤方,处五升。

  巾:以拖(纟旁)布为之。长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洁诸器。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纯木、纯竹而制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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