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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扑朔迷离,当事人年龄出现“罗生门”
在采访中,有关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张某、黄某两人的劳动合同。合同显示,张某的出生年月是1980年10月,“本人简历”一栏中只写有一行:“1993年8月至1996年7月在临邑五中”。另一栏中标注着“经审查表中各项填写属实,张某同志符合招工范围,同意参加招工”,并盖有“临邑县电业公司”的公章,时间为1996年9月11日。在县市区劳动行政部门意见一栏中写有“经审核同意录用为全民合同制工人”,公章是“临邑县劳动局”,时间为1996年9月16日。
黄某档案上的出生年月是1982年7月,本人简历中写的是“1995年8月至1998年8月在临邑县一中读书”,临邑县劳动局最后审核批复的时间为1999年3月25日。
记者同时看到张某与黄某的户口簿复印件,发现他们的出生日期都是1983年。
尹士峰对记者说,有视频可以证明张某曾亲口承认通过关系于1996年列入了电业局编制,“当时仅 13岁”。即使没这段视频,电业局改制为电业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