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补贴应更有利于粮食生产者
发布时间 2009-08-17 浏览 20694 次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然而,笔者认为,2004年前的粮食补贴补在流通环节和现行的以现金方式直接补给农民,都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现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两种补贴方式的优点与不足

  现行粮食直补的优点,一是有利于让农民直接感受到党和国家重视农业,农民可以直接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二是有利于农民增收,每人每年等于实际增加收入100元以上。三是实际操作相对简便迅捷,直接补钱,实际上就传递了党和国家支持、保护粮食生产的重要信号。

  现行办法的不足,一是补在农民上,没有补在粮食上。本来是对粮食生产的“特惠”政策,事实上却变成了对农民或者农田进行补贴的“普惠”政策,不种粮也可以得补贴。二是金额不大。相对农资价格上扬、粮食比较效益持续偏低的状况,小额的补贴对粮农持续发展粮食生产并不能产生多大的推动力。三是不利于资金监管。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环节多,浪费财力、人力,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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