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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条件
1、曾经为新中国茶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无违纪违法行为。
3、在北京、生产、经贸、文化北京、茶乡发展和社团活动等某个方面,曾经对新中国茶事业作出过突出贡献。
4、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二、推荐程序
1、自荐和他荐阶段
即日起,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与此次推荐活动。参与人可以自荐或者他荐,并提供被荐个人或组织的详细资料,并于10月23日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内容详见《“新中国60周年茶事功勋”推荐表格》(表格自中华合作时报社网站下载:http://www.zh-hz.com,或致电中华合作时报社《茶周刊》编辑部索取)。本阶段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3日。
2、专家委员会甄选阶段 2009年10月25日前,主办方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候选组织进行甄选。
3、公示阶段2009年11月初,主办方将公示推荐结果,11月中旬进行最后的复核,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