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教授打官司讨要20余万恋爱费
发布时间 2009-09-12 浏览 23495 次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东方早报》报道 丧偶5年后,时年61岁的上海交大老教授黎林(化名)通过杂志上的征婚广告与相差24岁的虞敏(化名)开始恋爱。7年后,在虞敏的坚持下,双方分手。老教授黎林拿出一份7年间的账单,要求虞敏支付21.33万元,并为此诉诸法院。日前,上海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虞敏明确拒绝调解,法院当天没有判决。

  老教授:“若不结婚归还钱款”

  黎林1939年出生,2004年于上海交通大学退休。2000年7月,他通过《现代家庭》杂志上的征婚广告认识了比自己小 24岁的虞敏。“我们第一次见面后,双方都很满意,立即确定了恋爱关系。”70岁的黎林在法庭上说。

  数月后,虞敏以装修房屋缺钱为由向黎林开口要了第一笔钱――2万元。根据黎林的回忆,“她当时很肯定地跟我说,如果今后吹了,钱她会还给我的,她都会做记录的。”有了虞敏的这句话,黎林安心了,也开始漫长的记账生涯。黎林认为,这是两人之间的一个约定,若不结婚所收取的钱财将如数归还。

  在原告提交给法院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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