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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坑坪村小组的村民来说,他们追讨水源之路无疑是艰难而悲壮的。无论持续不断的上访,还是5人被刑事拘留后继续和矿场对峙,这些情节都无不生动地体现了这一点。
当看到这一幕时,读者难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村民维权咋就这么难?然而,我们经过理性分析后便不难发现,此事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发展方向。
事情源于2006年11月东坑坪铅锌矿场排水巷的开通。
作为一个合法的开采企业,东坑坪铅锌矿场对矿井中的暗流进行疏通,排除安全隐患,自然有法可依。然而,就在矿山疏通暗流的同时,也让地下水改变了方向,从而使东坑坪村几百亩耕地丧失了灌溉水源。因此,就出现了一个矛盾:要么不采矿,恢复水流方向;要么开采,农民土地失去灌溉水源。
其实,矛盾的双方分别是两种利益,分别由两个主体所拥有。矿山代表国家利益,采矿的利益由当地政府享有,尽管东坑坪矿场是私人开采,但这并不能改变其国家利益的本质。灌溉水源代表着集体利益,利益主体是东坑坪村。因此,东坑坪村和东坑坪铅锌矿场的冲突,本质上是东坑坪村和当地政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