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为情所困跳楼身亡 父母状告学校索赔
发布时间 2009-09-21 浏览 22570 次
了简单粗暴的方式。他们认为,女儿之所以跳楼自杀,就是因为收到了除名决定,精神压力过大。他们指责学校未尽到管理教育义务和职责,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因此将学校告上法院,要求学校支付死亡赔偿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被告南京某中专却说,晓敏自杀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她父母说的那样,她是因为跟男友吵架,一时冲动才做下傻事的,与学校没有关系。学校称,晓敏开学后不来报到,确实违反了学校纪律,影响很不好,因此学校对晓敏除名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为查明真相,法院向当时处理此事的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材料。警方的调查显示,晓敏在跳楼前与男友张某发生了激烈争吵。据张某称,他跟晓敏是2008年8月底在新街口一家酒吧认识的,两人很快恋爱。他知道晓敏是南京某中专的学生,但从没见到晓敏去学校上学。事发当天,他跟晓敏因为感情上的事发生争吵,晓敏一时冲动做了傻事。事发后,晓敏的父母要求张某对晓敏的死亡负责,经派出所调解,12月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张某赔偿5万元,双方今后再无纠葛。同时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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