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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仅涉及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自2005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积极把楚雄市和禄丰县作为推广“丘北经验”的试点,在全州率先推出“农巴”公交和专线营运与区域营运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客运模式,在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农村客运公交化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和创新。
然而,楚雄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
据统计,2008年,全州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99起,造成120人死亡;发生涉农道路交通死亡事故62起,造成78人死亡,分别占死亡事故总数的62.63%和死亡人数的65%。2005年至今,全州共发生24起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17人死亡、221人受伤。其中,发生在农村道路的事故就达16起,共造成84人死亡、101人受伤;在3起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共有2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
原因何在?笔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远远落后于城市
一、农村交通安全漏管现象依然存在。截至2008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