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欺骗法院卖掉前夫房屋
发布时间 2009-10-17 浏览 22948 次
者来到沙市区人民法院,得知审现该案的审判员已于今年上半年退休。

  审理此案的是该院民三庭,鲁庭长称,经调查,丁先生与陈某的确已离婚,不仅不存在夫妻关系,也不存在委托关系,所以陈某代表丁先生签收法律文书不符合规定。

  他解释称,法庭没有怀疑二人的夫妻身份,其主要原因一是被告原告双方都未对此提出异议,二是1998年填写的房产登记上,是写明了二人是夫妻关系。他称,正确的做法是,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应该到房管部门重新登记。

  该法院有关人士说,不管怎样,法院采信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就说明法官在办理此案时,的确有疏忽的地方。鲁庭长称,已能确定陈某存在诉讼诈骗行为,并将会依法处理此事。

  沙市区法院院长何斌介绍,他们得知情况后,十分重视,目前已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记者刘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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