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告异母兄长索百万遗产
发布时间 2009-10-17 浏览 22712 次

  本报讯 (记者胡利)李娟与富翁原某非婚生下一子,叫原园(化名)。一天,原某和李娟签订协议,同意将自己财产的30%拿给原园做生活费。但原某因病去世前却留下遗嘱表明,把财产都留给自己与正室生的长子继承。无奈,李娟母子把长子诉至法院索要财产,结果被一审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李娟母子不服,再度把长子诉至法院。昨日,此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同父异母兄弟庭上争财产

  李娟和原园是母子关系,由李娟与有妇之夫原某非婚所生,原园今年11岁。原某去世以后,李娟却没有拿到本来和原某协议确定的财产。为此,原园和李娟一起把原某长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将原某的正室同时追加为被告。

  原园、李娟诉称,原园系原某非婚生子的事实,原某生前是确认的。2002年1月14日,李娟与原某互签“协议书”约定原园可以获得原某个人财产的30%。因此,他们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协议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将遗产的30%支付给他们(暂计100万元)。

  原某长子辩称,原某已死亡,不能确认原某签名的真实性。他认为协议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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