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普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09-10-19 浏览 23834 次
外形色泽红褐,形状端正匀称、松紧适度、不起层脱面;洒面、包心的茶,包心不外露;内质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红褐。

  (2)理化指标:(略)

  (3)安全性指标:(略)

  三、专用标志使用

  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普洱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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