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水分测定
发布时间 2009-05-19 浏览 24362 次
箱内(皿盖斜置皿边),加热4h*。加盖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置于干燥箱中加热1h,加盖取出,于干燥器内冷却,称量。重复加热1h的操作,至直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5g,即为恒量,以最小称量为准。

4 结果计算

4.1 计算方法和公式

茶叶水分以质量百分率表示,按下式计算:

                   M1-M2

水分(%)=━━━━━━━━×100

                   M0

式中:M1——试样和铝质烘皿烘前的质量,g;

M2——试样和铝质烘皿烘后的质量,g;

M0——试样的质量;g。

如果符合重复性(4.2)的要求,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

4.2 重复性

同一样品的两次测定值之差,每100g试样不得超过0.2g。

5 结果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使用的方法;

b. 测定的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

c.本标准中末规定的或另加的操作;

d.试样的名称和产地;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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