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大枣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发布时间 2010-04-01 浏览 21703 次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0年第14号公告,正式批准对哈密大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继哈密瓜之后哈密地区获得的第二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哈密大枣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对哈密大枣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大枣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将产生重大影响。哈密地区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王勤国说:对这样一个久负盛名、历史悠久的特色农产品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提高它的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推动我们地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增产上,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哈密大枣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哈密市及农十三师现辖行政区域。凡在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都可向哈密市质监局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康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是哈密市一家主营大枣加工和销售的企业,在内地多个省份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哈密大枣被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企业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康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董事长闫生仁说: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严格按照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在全国建立起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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