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 2010-05-24 浏览 20371 次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云南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农业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厅决定举行《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省农业厅起草的《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茶园登记证明管理办法》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在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大楼301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0至15人,其中:

  1.本省年满18周岁,与普洱茶茶园登记有关或者关注普洱茶生产管理工作的公民7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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