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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花季少年本是同学,因整天上网、吃喝缺钱花,竟然想到色诱劫财的办法弄钱。首次作案时,他们的年龄都只有15岁。6月9日,和平区法院少年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主审法官认为,让未成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父母分担些家务,有益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没兴趣学习
“有兴趣”打劫
小丽、小静、小亮、小涛(化名)都出生于1992年,是同班同学。初中毕业后,因对学习没有兴趣,就直接进入社会。因都没有一技之长,也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是同学的关系,他们经常在一起吃喝、上网,所有的花费中,除了向各自的父母索要外,没有其他来钱的门路。缺钱花成为4个人整天苦恼的事情。
2007年11月的一天,4个人在一起商量如何能弄到钱。最后小亮提出,由小丽和小静在网上的聊天室里发布卖淫、陪宿的信息,然后将嫖客骗至预定地点,再由小亮、小涛戴上口罩持刀实施抢劫。这个主意被小亮提出后,立即得到其他三人的认同,都认为这个点子好,可以试试。当天半夜,小丽在网上联系到一个外地来沈出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