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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924—2000
代替ZB X50 014—198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茶叶大包装和小包装的重量鉴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茶叶大包装和小包装的重量鉴定。
2、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毛重gross weight
出口茶叶本身连同包装材料的总重量。
2.2 皮重tare weight
用于包装出口茶叶的包装材料的重量。
2.3 净重net weight
除去皮重后的出口茶叶本身的重量。
2.4 固定重量regular weight
整批出口茶叶,每件净重都采用同一的重量。
2.5 标明重量marked weight
包装外面标有的毛、皮、净重,都称为标明重量;包装上虽未标明重量,但标明件号,并备有整批重量明细单的,也按标明重量论。
2.6 平均重量average weight
按鉴定部分或总件数实衡毛重计算的单件重量称为平均重量。
3、衡器
3.1 磅秤:称量50 kg或以上。
3.2 案秤:称量5 kg或10 kg。
3.3 天平:感量O.1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