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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被骑儿童自行车的小孩撞伤 老人向肇事家庭索赔15万 此案昨二审
本报讯 (记者王纳)自称被2岁小孩骑儿童自行车撞成右股骨颈骨折,达到8级伤残,今年71岁高龄的王先生在事发后将2岁的小航及其父亲告上法庭,索赔15万余元。福田法院在去年底判决双方各负一半责任,小航一方不服提起上诉。昨天,此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事件:老人小区散步摔倒骨折
事故发生在2008年底,当时王先生69岁,小航也才2岁。王先生诉称,当年12月27日晚上8时57分,小航骑着儿童自行车在民治丰泽湖山庄小区1号会所路段玩耍,在林岸会馆前将其撞倒。倒地后他感到右髋疼痛难忍,后被送到医院,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随后他进行了右髋人工关节置换手术。后经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
王先生提出,经鉴定,小航所骑的儿童自行车车座距地面高45cm,而按照《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的规定,鞍座高度在 43.5cm~63.5cm之间的儿童自行车适于4岁至8岁的儿童骑行,2岁半的小航明显不在规定的适用年龄。同时,晚间在事发场所活动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