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珍表示,她已取得丈夫出资购房的相关证据。并称,由于高芸不同意将该房产的权利人更正为她和丈夫罗灿,所以,她将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持经公证的声明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首先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该房产的异议登记,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高芸讨回属于她和丈夫罗灿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