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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绝员工休假要求 车间主管遭下属泼硫酸至双目失明 其将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判公司赔偿10万元 双方均提起上诉 开庭前公司撤诉
本报讯 (记者王纳)因为坚持管理规定,没有批准下属的请假要求,结果被下属用硫酸泼成重伤,双目失明。这无妄之灾,谁该负责呢?被害人王晓洪将公司告上法庭,希望能从东家那里获得一定的赔偿。
昨天,深圳市中院开庭二审此案。一审时,法院曾判决公司补偿10万元,但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事件:拒绝下属请假被泼硫酸
这起悲剧发生在2006年6月1日,原告王晓洪本为深圳市某电源技术公司车间主管,2005年9月,下属陈某乐向他请假,因为没有正当理由被拒绝,陈某乐因此对其怀恨在心。次年6月1日,陈某乐在王晓洪下班后尾随其后,在宿舍楼围墙外,趁王晓洪与同事聊天时将准备好的硫酸泼向王晓洪脸部,最终导致王晓洪双目失明,面部、颈部等部位大面积烧伤。
经鉴定,王晓洪属重伤,各部分伤残分别达到了2至9级。经鉴定,陈某乐为限制责任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