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猥亵19名小学女生被判13年(图)
发布时间 2010-07-29 浏览 23198 次

法官宣判,判处猥亵学生的教师有期徒刑13年。供图/通讯员 吕国清

  ■被告人秦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秦某的师德学习心得体会中写“德高为范”

  ■事发学校一些老师称“为有这样的同事感到丢人”

  河北青年报讯 (记者 李媛)3月10日,赵县高村乡西江村学校的三年级班主任教师秦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警方抓捕。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该教师涉嫌猥亵19名小学女生(本报3月12日曾报道)。

  昨日上午,秦某在赵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听到了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轨迹:被告人秦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对于这一结果,在场人员介绍,秦某只说了句“判吧,我不上诉”。

  案件回顾

  猥亵女生后给1元“封口费”

  今年3月初,赵县高村乡西江村学校三年级女生秦丽(化名)回家后因下体不舒服告诉家长。家长询问得知,班主任秦某(系秦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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