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继承遗产给母亲做虚假死亡公证
发布时间 2010-08-02 浏览 23862 次

  2007 年4月21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五医院,69岁的老人何淑芹走到了生命尽头,医院出具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老人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名下一栋千余平方米的临街商铺房产留给孙女芳芳(化名)。然而,当芳芳的母亲侯雅静带着女儿办理过户手续时,她发现了一份由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其中载明:“经查,被继承人何淑芹于1999年11月23日因病在大庆死亡”。

  一个人,8年间,竟死亡两次,这可能吗?

  近日,记者见到老人的儿媳侯雅静(已离婚),她还在为女儿拿不到获遗赠遗产而奔波。

  母亲被儿子“公证死”

  巨额遗产,是纷争的开始。

  40 多岁的侯雅静鬓角已有了白发。理论上,她已是“富婆”,但她却付不起自己的癌症治疗费和女儿的学费。何淑芹遗留给孙女芳芳的那栋房产,在2001年的时候估价已达50万元。当地人告诉记者:“商铺临街、位于市中心、紧挨着大家乐市场,现在恐怕500万都不止。”“现在,任晓春每年的出租所得就有二三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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