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继承遗产给母亲做虚假死亡公证
发布时间 2010-08-02 浏览 23868 次
。”侯雅静说。

  何淑芹的儿子叫李东柏,任晓春是李的第二任妻子,与李育有一子;侯雅静是李的第一任妻子,1989年,侯雅静与李东柏结婚,第二年有了芳芳。1995年,二人离婚,女儿由侯抚养。两年后,李东柏与任晓春结婚。

  开发区公证处卷宗显示,2001年4月4日,李东柏找到开发区公证处,要求进行继承权公证。公证书的内容很简单:“经查,被继承人何淑芹于1999年11月 23日因病在大庆死亡。死者生前遗有房产一处(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估价50万元)。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应由其儿子李东柏继承。”

  就这样,何淑芹在活着的时候,经自己的儿子申请“被公证死亡”。之后,何淑芹名下的房产,被李东柏过户继承。对于这一切,何淑芹全然不知。

  2006年12月,李东柏又因感情不和与任晓春离婚。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民事调解书》载明,这栋千余平方米的房产归李东柏所有。2008年初,双方复婚。2008年1月30日,李东柏自杀。

  “当时我刚做完癌症手术,身体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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