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为继承遗产给母亲做虚假死亡公证
发布时间 2010-08-02 浏览 23870 次
门没有自我纠错功能。

  为此,2010年春节后,侯雅静开始申诉。法院方面建议侯雅静先进行行政诉讼,请求房屋管理部门撤销依据假公证所作出的过户行为。之后,第二次过户就会顺理成章被撤销。于是,侯雅静又提起了行政诉讼。

  然而,6月24日,侯雅静从当地报纸上看到,何淑芹对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也被注销了,她被告知的理由是“房子竣工验收时就缺乏相关资料,不符合办房产证的相关条件”。行政诉讼的标的不存在了,侯雅静无奈之下又撤回了起诉。

  虚假公证书从何而来

  一切的关键,显然在于那份《继承权公证书》。

  大庆市公证处调取的卷宗显示,除了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件,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的主要依据有两份:一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科学技术协会出具的“我单位职工何淑芹于1999年身故,其父母及公婆早逝,现只有一独生子李东柏,特此证明”的介绍信;另一份是仅有一页、包含6个问题的《公证处谈话笔录》。

  根据这些内容,开发区公证处公证员宫长安在2001年4月出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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