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称自己有精神病
发布时间 2010-08-12 浏览 22987 次

  今年51岁的南通海安男子周某,因盗窃曾经“八进宫”,坐了27年的“牢”(其中数次是被劳动教养)。今年1月23日,周某刑满释放。2月3日,手痒痒的他,在姜堰白米镇再次偷一辆电动车时,被民警当场抓获。不久,周某被泰州公安局处劳动教养一年半,面临“九进宫”。因嫌判得太重,7月9日,周某将泰州市公安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其劳动教养的处罚决定。昨天下午,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委员)纪阿林亲自到庭坐上被告席,面对周某的质疑进行答辩。

  出狱刚10天偷电动车被抓

  庭审现场设在泰州海陵法院4楼,当天下午3时许,庭内坐满了前来旁听的30多名民警。被告席上,纪阿林副局长和法制处民警早早就座。3点30分,戴着手铐、穿着劳教服的周某,在羁押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庭审现场。记者注意到,今年才51岁的周某,头发已经花白,进入庭审现场时,用怨愤的目光扫视满屋的人。被打开手铐后,周某在原告席坐了下来。

  根据泰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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