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被指造假酒遭警方羁押 案件两年未起诉
发布时间 2010-08-27 浏览 26521 次
国青年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徐州市丰县工商局2007年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该报告由工商局曹、代姓两位执法人员作出。

  上述报告记载:“2007年12月26日,我局接举报在丰县有生产假冒白酒的,执法人员赶往现场发现是徐州金凤酒厂正在生产标有‘黑土地,酿好酒’的白酒。该白酒在包装上突出标明‘黑土地’字样,涉嫌侵犯‘黑土地’商标专用权。我局于当日立案。”

  “经查,上述白酒在包装上突出标明,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构成了商标侵权。当事人已经认识到违法性,并主动消除改正。”处罚措施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

  “那是不是说到底我的事就是罚款3000元的违规而已?!”郭海昆摊开手说。

  “交10万,就放人”

  2008年12月30日当晚,郭海昆夫妇被拘押在丰县看守所。

  据他们回忆,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周晓辉、民警赵松等人把他们随身携带的共4.6万元现金和一张内含4.15万元的银行存折(此卡为郭海昆岳母的卡――记者注)搜走,并且没有任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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