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十分重视边销茶生产供应工作,制定了“国家定价、定点生产、归口经营,计划调拨,保证供应”的方针。国家实行特殊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供应优惠政策。国家在1963年开始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照顾、自有资金照顾、价格补贴照顾的“三项照顾”政策。鉴于茶等特需用品在少数民族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为保证边销茶等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稳定供应,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