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大限已至 农机产品站在新起跑线上
发布时间 2010-10-13 浏览 21782 次

  关于发挥行业网站作用、推进行业信息工作的通知

  7月12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化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中曾明确指出:“健全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法规,强化农业机械设备的能耗检测,制修订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技术标准,更新报废标准和维修标准,完善农机化节能标准体系。”

  8月16日,农业部公布《〈2009-2011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2011年度调整申报基本条件》。与以往相比,此次的申报基本条件调整,对农机节能减排要求更加注重。不仅明确了对拖拉机等12种农业机械产品的油耗、噪声等性能指标要求,还对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等14种不列入国家推广目录的技术落后产品予以列举。相关部门对农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可见一斑。

  10月1日,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内的我国非道路车辆和机械排放标准开始执行进入第二阶段限值,即开始执行国Ⅱ排放标准。“国Ⅱ标准”的推出,并不意味着已办理了注册登记的“国Ⅱ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产品就此淘汰,而是采取“新车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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