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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2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阻氧等保鲜性能,无异味,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8.1.4.3 包装材料的生产及包装物的存放必须遵循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官选用容易降解或再生的材料。禁用聚氯乙烯(PVC)混有氯氟碳化合物(CFC)的膨化聚苯乙烯等做包装材料。
8.1.4.4 包装用纸必须符合GB 11680规定。
8.1.4.5 对包装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分类,进行无害化处理。
8.2 贮藏
8.2.禁止有机茶与人工合成物质接触,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8.2.2 有机茶与常规茶叶必须分开贮藏,提倡设有机茶专用仓库。仓库必须清洁、防潮、避光和无异味,周围环境清洁卫生,远离污染源。
8.2.3 用生石灰及其他防潮材料除湿时,要避免茶叶与生石灰等除湿材料直接接触,并定期更换。宜采用低温、充氮或真空贮臧。
8.2.4 入库的有机茶标志和批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