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私自买地建小产权房出售各获刑5年
发布时间 2010-11-10 浏览 23381 次
非法经营罪判处此林某国、李某文有期徒刑5年,分别处

  罚金25万元。两人不服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仓山法院重审。

  专家:这种判例全国少见

  省高院刑庭一位庭长表示,他个人从没见过这种判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他也没有接触到这种案例,相信在全国也很少见。林、李两人未经审批、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肯定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只能自住,不能买卖。由于没法办产权证及土地证,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一旦遇到拆迁,将很难获得拆迁补偿。而法院的这种判决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对那些有私自建房出售的人起到震摄作用,可有效扼制乱建之风。

  房子如何处理?

  50多名购房者在等待

  自从林某国、李某文被刑拘以来,50多名购房者就一直生活在忐忑不安之中。他们不知道,自己花了10多万元买的房子,命运会怎么样?

  购房者叶女士说,2007年6月,她听老乡说浦下村有房子买,立即从外地赶回来,二楼的100多平方米房子,只要11万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