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首次开展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0-11-12 浏览 22481 次

  浙江将首次开展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

  记者11日从浙江省农业厅获悉,浙江省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从11月份开始联手启动了首次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专项检查,擅自将所产所销茶叶叫做龙井茶将受到查处。

  龙井茶位列我国十大名茶之首,被仿冒的现象一度十分严重。作为龙井茶的原产地,浙江省2009年成功申请到了龙井茶的证明商标,并从2010年开始全面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标识制度。这意味着未经浙江省相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所产所售茶叶叫做“龙井茶”。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将持续至12月30日,龙井茶生产加工企业、市场、超市、商场、茶叶经销商店以及商标印制企业被列为检查重点。

  据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茶叶科副科长陆德彪介绍,以下三个方面被确定为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茶叶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龙井茶证明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行为;二是擅自印制、销售龙井茶注册商标标识或标有龙井茶商标字样包装物的行为;三是非西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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