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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保定记者 郭志昆 实习生 唐硕
11月4日,唐县的乔庆伟新买的汽车从提车点开出不到1公里就被多个身份不明人士拦下,以暴力威胁将汽车抢走。报警之后刑警大队迟迟不予立案。经过多天的了解,乔先生得知,原来是抢车人与汽车销售方有“经济纠纷”,他却成了受害者。
新车开出不到1公里被抢走
乔先生介绍,他于10月27日在保定市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分公司购买了一辆红岩牵引头汽车,交清购车款和其他费用近30万元后,11月4日到阜平县保运汽车修理分公司联合汽车销售点提车。17时左右,他把车从销售点开出,刚开出不到1公里,便被两辆轿车拦住,其中一辆车牌号为FG86××。车上下来几个人强行将乔先生从车上拉下来,并以暴力威胁将车开走。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乔先生有些蒙,他赶紧向阜平警方报了案。
抢车缘起卖方“经济纠纷”
阜平县公安局刑警一队接到报警后对乔先生做了笔录,并根据乔先生提供的车牌号找到了抢车人。得知是因为抢车人与保运汽车修理分公司之间有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