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传票零点听证 当事人前往却被裁定未到庭
发布时间 2011-02-17 浏览 25427 次

“这就是原件。”张敏边展示零时听证的传票边说。本报记者 王帝摄

  被传唤人:张敏

  传唤事由:到庭听证

  应到处所: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监庭

  应到时间:2010年12月7日0时

  拿着这张传票,当时身处官司之中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居民张敏呆住了。

  “其实我那时就在想,零点听证,不会是开玩笑的吧……”,在记者面前的张敏看着当时的传票,陷入了回忆。

  全部财产换得一张借条

  张敏的官司始于一张借条。

  2008年5月29日,张敏借给其朋友周祥190万元。

  “今借到张敏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利息按2%计算(月息)……使用五个月如到期未能偿还此款,可用我公司所有财产清偿。”

  这里的公司指的是敖汉祥胜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工公司”),用这个公司作抵押,张敏觉得有保证。可张敏要付出的代价,是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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