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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有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的义务。在这个事件中,物业关闭后门的目的就在于维护业主的利益,保障公共安全,其措施并没有损害业主的利益。那么,现在死者明知大门是关闭的,翻爬大门的行为有可能给自身带来伤害而仍然强行翻爬,故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刘毅
本报长沙讯 前日深夜,小区后门已关。程某和几名老乡喝完酒回来,欲翻大门进小区。但不幸的是,程某爬上大门后,摔了下来,当场死亡。死者的老乡认为物业不该关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物业公司保安部负责人介绍,他们在此之前多次提醒业主,不要翻大门以避免意外,现在出此意外是程某的个人行为。
“有人翻大门,掉下来,摔死了。”昨日凌晨,记者接到线索赶往现场。事发地点在景环小区后门,地上留有一摊血迹,现场围着很多市民。他们都是死者的四川老乡。余先生说,晚上约12点,他和程某等5人在外面消夜喝酒后,准备回房睡觉。走到小区后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