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林、花卉示范基地命名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5-12 浏览 23493 次
动作用。

  (六)有较强的科技队伍和技术推广网络,服务示范功能强,在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成绩,在当地和周边地区起到科技示范作用。

  第三章申报材料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推荐表。

  (二)申报示范基地基本情况简介(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产品品种品质,建设地点、规模、产量;加工、贮藏保鲜、销售及出口情况;经济效益分析;主要技术措施)。

  (三)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及主导品种生长状况和规模的声像材料,主导产品检测结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文件。

  第六条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示范基地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材料,并征求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意见,经地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评估后,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评审省级林业部门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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