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58号公告,核准我县18家企业使用“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截至目前,安溪县累计已有117家企业获得“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