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三、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四、在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享受本会举办的福利。第十六条茶业商会会员有下列义务;一、遵守会章;二、执行决议;三、交纳会费;四、接受本会委托办理的事项。第四章组织第十七条茶业商会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第十八条茶业商会组织主管部门是英山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十九条茶业商会组织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第二十条茶业商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7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第二十一条茶业商会可设乡镇分会。第二十二条茶业商会可聘请名誉会长或顾问,由有关领导同志担任。第二十三条茶业商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有权修改英山县茶业商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