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按规定报送商务部审批。第十二条会展活动申报材料(壹式叁份):1、申报会展活动计划的报告;2、办展计划的实施方案(包括:会展活动名称、宗旨、内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时间、地点、规模、收费标准、费用来源、联系人及电话);3、证明举办(主办、承办)单位资格的有关材料;4、联合举办(主办、承办)单位的文件、协议书;5、上一届展览活动总结报告;6、支持单位的同意函件;7、展会申请表。第十三条 主办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会展活动规划、起草审核办展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会展活动、总结监督展览效果。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主办单位的要求,负责会展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方案设计、招展招商、展场布局、展期管理、广告宣传、安全卫生、食宿交通、收费纳税、报送总结、展会后期服务等工作。第十五条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展览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办单位要积极督促和配合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公安、消防等有关手续,自觉维护参展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