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利用,在撒拉族社会中一直存在很久。至清朝雍正、乾隆时期(1723年~1795年),撒拉族社会有了较大发展。有6000余户(1781年),约3万余人,由于人口繁衍增多.在撒拉族地区形成了“十二工”后并为“八工”。“工”相当于乡一级的行政区划单位,下属若干自然村。当时“八工”的水地大部分已开垦出来,并修筑了蜿蜒30余里的灌溉水渠,生产有很大发展。但与此伴随而来的是封建压榨的进一步加重。由于地主的子孙相承土地,与世俗统治者土司一起霸占群众土地,肆意妄为,许多农民因而破产。1949年以前,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完整地保存着封建经济的特征,人民生活极端困苦。 解放后,通过民主改革和社会改革,废除了封建特权,还地给农牧民,并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了本民族的自治政权,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生产稳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一大批撒拉族干部和科技人才成长起来,文、教、卫生事业也蓬勃发展。撤拉族具有独具一格的文学艺术。以民间说唱文学为主。说,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