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茶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1、证书持有人变更的; 2、产品类型(规格)变更的; 3、产品名称变更的; 4、使用新的商标的。 第十七条 有机茶中心应当对有机茶标志的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追踪审查,监督证书持有人正确和合法地使用标志。对不符合有机茶认证标准的产品,撤销其有机茶证书。 第十八条 证书持有人应接受有机茶中心的监督和审查,按有机茶中心的要求建立档案,报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资料。 第四章 申诉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或消费者可向农业部申诉: (一)产品符合申请要求的,但申请未被受理的; (二)对撤销证书有异议的; (三)不按规定收费的; (四)有机茶中心不遵守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申诉时应报书面申诉书,写明申诉要求和理由并提出必要的证据。 第二十一条 农业部经调查、取证和核实,于三个月之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二条 处理申诉所需费用按实际支出由责任方承担。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有机茶证书的,由中心撤销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