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01-06 浏览 33091 次
门要定期核查并负责反馈分产业的投资、信贷、产值、利税、市场供求等情况,与计划、银行、财政部门互通信息,加强对产业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完善信息反馈和市场监测系统。

  (十)要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约束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使经济监督部门依法行使监督职能。尽快制定与产业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

  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大力协同,联合行动,保证当前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对违反本决定的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本决定主要是针对第一、二产业以及交通、通信、基础设施等生产性服务部门制定的。第三产业其他部门的产业政策将另行制定发布。

  本决定由国家计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

当前的产业发展序列目录

 

  生产:

  一、重点支持生产的产业、产品

  (一)农、林、牧、渔业及农用工业

  粮、棉、油料、糖料、肉、蛋、禽、奶、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