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
【颁布日期】2005-03-24
【实施日期】2005-03-24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和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府办[2005]第30号
2005年3月24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和各单位2005年工作要点按单位逐项分解下达,并就做好有关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结合本单位今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督办制度,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各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牵头落实的事项负总责,积极主动的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