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05 浏览 24424 次
营联合体。

  (三)加快开放办社,实现自身改造和发展。基层供销社要打破原来的封闭经营体制和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加快开放办社,广泛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协会、经纪人协会、社区服务社和各种为农服务组织加入供销社,加快自身发展。要加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以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四、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陕政发〔2004〕47号)精神,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紧紧围绕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因地制宜,采取资本联合、劳动联合、科技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创办或联合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每个基层社至少要兴办一个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所属的专业合作社要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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