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05 浏览 24425 次
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加强联合与合作,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增强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基层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规范其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其维权、服务、自律作用,增强对农民的带动和服务功能。

  (二)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民经纪人协会。基层供销社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引导和组织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农户组建农产品专业协会,围绕“一村一品”,发展“一社一业”。要坚持开放办会,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组织入会,扩大实力,增强代表性。要积极培育农民经纪人,加快组建农民经纪人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中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搞活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基层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发展的各类协会的指导,提升协会的服务功能,加快协会的社会化步伐。

  (三)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基层供销社要在加快农村“双代店”改造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兴办形式,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要充分发挥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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