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改革和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2-05 浏览 24420 次
和生活资料供应、农副产品购销、烟花爆竹经营等方面的优势,把连锁配送的终端建立在村级综合服务站,逐步扩大服务领域,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站、庄稼医院的管理,实行统一的外观标识、服务标准、商品标价样式,完善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五、开拓市场,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

  (一)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服务网络。基层供销社要利用现有资源,广泛采用连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农村服务网络。要依托“新合作西果”、“中农瑞丰”、“秦瑞花炮”等龙头企业在城乡的连锁企业,积极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烟花爆竹等商品的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要根据农村不同消费层次的需求,以经营日常生活用品和农资为主体,在集镇发展连锁超市,在社区中心、村镇发展连锁便利店、村级发展综合服务站,力争在3—5年的时间里,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额占到农村消费品总额的50%,农资和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80%和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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