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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将于5月和12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不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督查。继续按照《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开垦茶山综合整治的通知》(武委〔2012〕7号),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场仍按每亩100元的工作经费予以奖励,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对漏报、瞒报的,按《中共武夷山市委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违规开垦茶山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委〔2014〕6号)文件从严查处。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