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发布时间 2014-02-12 浏览 30169 次
机关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对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和防治,重视妇幼老年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加强各乡镇医疗卫生队伍,鼓励医务人员到山区工作;对长期在边远山区工作和成绩显著的医务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允许经过考核合格的个人行医,严禁贩卖伪劣药品,禁止利用封建迷信和其他手段诈骗钱财,危害人民身心健康。

  自治县人民政府对边境一线和贫困地区的群众分别情况实行收费、减费或者免费医疗。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掘、整理和运用民族民间医药遗产,保护和发展药材资源。

  自治县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

  第四十四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出生率,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的管理。

 

第六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第四十五条 自治县的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